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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老师们看了、学了、交流了、探讨了,对课程改革、对新教材,开始树立起了信心,然而,许多老师依然无法潇洒地“挥挥手,不留下一点疑惑”。的确,一次课程改革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很多问题也不是靠教育内部自身就能够解决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改革的步伐不会停歇,进步的脚步永不止息。不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吗?一切都在变,变是唯一的永恒,稳定性都只能是暂时的。
既然身处改革,不妨让我们做一名时代的弄潮儿,作一个积极进取、永远向前、敢于尝试、不断总结的行进者。让我们“自己投自己一票”,走进今天的卷首语——“票”字系列之——投票。
投票
vote; ballot; cast a vote/ballot
《汉语大词典》:选举或表决议案的一种方式。将候选人的姓名或对议案的意见写在票子上,或在预先印好的票子上做出标志,投入票箱。李準《李双双小传 春笋》:“这个生产小队的社员在选举生产队长,采用的方法是无记名投票方式。”
如果说选票是普通选民获得法律所赋予权利的一个直接物证的话,那么投票无疑则需要权利主体的智慧和更广泛的道德实践的勇气和魄力。投票不是简单的画圈、打钩的技术问题,如果不能对外在人、事进行正确评判,同时控制内在自我真实、有效表达想法,投票便很可能流于过场和形式,而丧失选票的执行意义与预期指归。
在汉语语境中,“投”字不唯“投递、掷入”义,它还有“合”义,《楚辞 大招》“二八接舞,投诗赋只”,王逸注:“投,合也……言与诗雅相合,且有节度也。”由此可见,“投票”在单纯技术之外而强调策略因素,当是字面内外的统一意义。我们谈“政治模块教学教法”,实在应将“教学”与“教法”兼顾。失去了“教法”的“教学”,常常会走向疲劳而流俗的习惯应付,而是否贯彻课程理念和怎样与教材贴合,当然更是无从谈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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